主旨:錩泰工業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集九十三年股東會暨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公告
1.股東會召開日期:93/06/11(星期五)上午九點
2.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縣豐原市新生北路一五五之一號五里聯合活動中心
3.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由:
(1)報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
(2)九十二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九十二年辦理第一次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報告事項。
(4)制定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
(2)承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3)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5)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提請追認。
(三)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5.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4月13日至93年6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3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局戳記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辦理。
6.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7.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依法停止轉換。
8.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三十五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中市後裡區南村路41號)
9.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用紙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電話:(02)2504-8125。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的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10、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